关于资产清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07浏览次数:274

关于开展年度资产清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文件精神及《多宝体育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武院资字〔2009〕5号)有关规定,决定于7月10日至8月31日进行本年度的资产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各单位管理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家具等。清查基准日为2010年6月30日。
二、清查内容:
1、帐、物、卡相符的情况
2、本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情况
4、资产出借情况
三、清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 (7月10日—7月31日)
各单位自行到资产管理部门网站(211.80.243.141 密码:999)下载本单位的资产管理明细帐。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清查,具体要求如下:
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仔细核对本部门的资产,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固定资产信息数据发生变化的,资产管理人员要及时到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修改。尚未领取固定资产卡片和标签的尽快领取。自查结果要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应登记表:
(1)对有物无帐的固定资产要登记在“多宝体育固定资产清查有物无帐登记表”上;
(2)对有帐无物的固定资产要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查明原因,并按要求登记在“多宝体育固定资产清查在有帐无物登记表”上;
(3)对于损坏和丢失的仪器设备,要求填写“多宝体育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
(4)对符合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由各单位填写报损(报废)申请表(资产办网页下载)一式三份,经系(部门)负责人签字,上报资产管理部门,待这次清查结束后按程序进行处置。
(5)做好清查情况汇总,填写“多宝体育资产自查情况汇总表”。
请各单位于7月31日前把自查情况汇总表及明细表报送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校本以外的独立核算单位自查结果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学校核查阶段 (8月1日—8月11日)
学校组织若干个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核实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的资产帐、卡、物是否相符;资产状态是否与提交情况一致;是否制定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责任是否落实;资产管理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实际情况;同时听取各单位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清查结果公示、整改阶段(8月12日-8月31日)
学校对核实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限期整改。
希望各单位领导对资产清查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进行自查,全体教职工要积极配合资产管理人员的清查,确保资产清查工作全面、顺利的开展。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刘瑞芬     5136100   瑞樟1-206
周靖 5136100   瑞樟1-206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