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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办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 2025-02-26   信息员:

(1)根据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订并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牵头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方案及计划,组织开展对各学院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检查各院系毕业生就业工作;

(3)负责毕业生生源情况的统计、审核、上报以及毕业生就业方案的编制、审核、上报;

(4)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努力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收集登记用人单位的相关资料及需求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二级学院及毕业生发布,组织协调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指导毕业生参加就业“双选”活动;

(5)负责毕业生就业教育,开展就业指导活动;

(6)负责学校就业信息平台的建设,确保与国家和省就业平台的互联互通,组织毕业生开展网上推荐、双向洽谈活动;

(7)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的审核,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

(8)定期统计公布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组织开展就业工作的考核评比活动;

(9)组织开展毕业生(素质)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工作,为学院的专业设置和课程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10)开展就业工作研究,完成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